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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检测数据造假 又一企业被依法查办
发布时间:2016-10-27 来源:互联网

 10月24日,广西顺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下称“顺达公司”)因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领到了20万元的罚单。这是南宁首例依据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造假开出的罚单。

  

    回顾:车检机构“偷梁换柱”

  据介绍,2016年5月20日,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进行例行监督检查时发现:5月11日上午,顺达公司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给车牌为桂ARB463、桂AJS915、桂AZN599的轻型柴油车出具了合格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报告。经查,该检测站上传的车辆资料属实,但车辆环保检测监控视频显示,在该检测站唯一的轻型柴油车检测线上,没有看到相关车辆上线检测。与上述3辆车的检测视频资料匹配的,只有一辆车牌为桂AKS666的皮卡车。

  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意识到,该检测站可能是用尾气检测合格车辆代替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上线检测,并为尾气不合格车辆出具虚假环保检验报告,便展开进一步调查。

  顺达公司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开始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工作人员调取2016年4月1日~5月19日的检测视频资料核查,发现该公司在这一期间,通过以B车顶替A车上线进行环保检测的方式,为70辆车出具了虚假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报告。

  这一做法已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对顺达公司作出了警告、限期整改决定,并罚款20万元。对于顶替过关的70辆机动车,该中心要求顺达公司召回并重新上线检测。目前,顺达公司正积极整改。


  追问:类似做法是否普遍

  在当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是,这种以B车顶替A车上线进行环保检测的做法,在其他公司是否存在?监管部门能否在线识别造假行为?

  据介绍,南宁市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数据监控管理系统尚不具备车牌识别技术,不过,目前已列入升级计划,不久将具备自动识别功能。自从发现顺达公司的造假行为后,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加强了后台监控,每天分3个小组,实行检测车辆信息修改和远程审核工作轮流值班制度,每人每天随机抽查5个检测站点信息。如果在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监控人员须立即核实清楚,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监控视频截图等工作。

  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负责人说,目前对于监测站点的管理,实行的是主体责任制,而环保部门主要通过明察暗访、后台监控进行管理。对于有些车主和企业心存侥幸的行为,将依据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重罚。


  [相关法条]

  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5000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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